2016年7月4日 星期一

宣導-打工陷阱常見類型

一、交保證金:應徵工作時,為了保障工作名額,必須預先繳交「保證金」,等到正式上班再退還,結果回家等了一段時間,仍未接到上班通知,忍不住去電詢問,卻已人去樓空。
二、假徵才真推銷:推銷產品,以「高薪、月收入數十萬」誘人條件吸引學生打工,實則在推銷該公司產品,或以近乎「老鼠會」方式,要求先買公司產品進行推銷,若未達一定推銷標準(績效)將無法領取薪資(績效獎金),最後成為打工者自行吸收或購買該公司產品。
三、假收仲介費詐財:到職業介紹所辦求職登記,繳了定額的介紹費,不久即被通知到某公司擔任工作,誰知主管卻要他推銷產品,與當初要求的工作期望不符,甚或工作不久即被解雇,介紹費泡湯,薪水也要不到。

四、假訓練真詐財:刊登「招訓演藝人員」,前往應徵時,主試者以保證結訓後可以代為安排演出,收取高額學費,結果所謂的演出只是當廉價的臨時演員,平白損失學費;另有結合酒店、PUB或色情等特種行業,引介進入是非之地而不自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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